市发改局、市物协召开物业小区收费政府指导价问题工作调研座谈会

编辑:小编 更新时间:2022-05-09

5月7日,市发改局、市物协在市房产交易中心12楼会议室召开物业小区收费政府指导价问题工作调研座谈会。市发改局价格科科长张鹏、成本队廖晓燕,市物协监事长谭红华、常务副会长杜劲、陈锋、陈鑫、易孝红,副会长叶兴光及各受邀的22家企业代表共29人出席会议。协会秘书长吴文华主持会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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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议现场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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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发改局价格科科长张鹏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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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发改局价格成本队廖晓燕


物业管理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活质量,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。保证物业收费的公平合理,是推进物业管理规范和完善的前提和基础。我市现行的前期物业管理收费政府指导价于2006制定,2012年出台新政策文件未调整标准。对于实施16年之久的前期物业管理收费政府指导价是否修改和如何修改,一直是广大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关注的行业热点问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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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物协监事长谭红华发表意见


会上,吴文华综合会员单位向协会反馈的意见表示,在我市创文巩卫、疫情防控等背景下,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着社区治理的重要职责,却不得不面临日益增长的成本压力。尤其是人力成本的连年上涨的情况下,企业难以争取可持续的发展空间。调整政府指导价是行业一直以来的呼声,协会自成立以来就一直积极与市住建局、市发改局等相关部门沟通,但成效不太理想。随着《茂名市物业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出台,对相应的收费实施细则、收费标准的修改已是大势所趋,希望各企业能够切实配合政府部门的调研工作,提供详实的成本数据作为参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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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物协常务副会长杜劲发表意见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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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物协秘书长吴文华主持会议


张鹏介绍了市发改局在物业小区收费政府指导价问题的工作情况,《茂名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》(以下简称:《细则》)和政府指导价实施时间确实较长,与现行的法律存在一些不吻合。今年以来市发改局已会同市住建局组织律师、物业协会、房产协会、企业对《细则》进行研究,并实地调研了市区6个小区,综合调研成果计划启动对《细则》和政府指导价的调整。

张鹏强调,启动调整并不代表必定对政府指导价进行修改,需要对企业的成本开支情况进行确认和审核,充分考虑群众和企业各自的接受能力进行综合研判,保证公平公正、依法依规进行调整。各企业要积极配合,提交相关数据和资料到市发改局,以确保该项工作能顺利开展。

张鹏对现行政策也作了说明,政府指导价仅限制前期物业管理,对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并无限制。企业应积极主动推动产生业主委员会,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,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。

会上,与会代表就行业普遍关注的《细则》第十五条第二款、生活垃圾处理费、电梯相关费用、自来水收费方式等问题进行了谈论。张鹏一一进行了解答,并表示将在未来出台的新《细则》中,对分摊问题列定清晰可分摊的项目,明确企业和业主的界线,减少由分摊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。

会议还就如何提交物业服务成本数据进行了说明。与会代表对如何修改《细则》和政府指导价提出了具体建议。